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在青岛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张光泽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二ОО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ОО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二ОО四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二ОО五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五、董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监事会原则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并认为,公司应严格规范运作,加强与各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生产恢复工作,切实维护好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