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23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4年6月29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郊王家桥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091,287,984.30元(合并数),实现净利润99,425,855.98元(合并数)。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4,093,471.76元和法定公益金7,072,963.29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492,497.9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751,918.87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79868.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分配79,868,880.00元,剩余7,883,038.87元结转至下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内容详见二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6、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内容详见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二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二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6月21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六、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4年6月24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分
    地点: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6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管弘、翟华
    电话:0871-3126709、3125348
    传真:0871-3138100
    邮编:650051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与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