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1年3月15日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长邹韶禄先生主持会议,到会董 事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537,477,322. 96元,实现净利润156,223,217.50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 622,321.75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7,811,160.88元, 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40 ,274480.7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3,064,215.59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现有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40元(含税),共计分配111,816, 432 .00元,剩余61,247,783.59 元结转至下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建议公司2001 年度预计利润 分配政策为:以现金形式于2001年度结束后一次分配,分配比例为公司2001 年度实 现净利润的30%以上,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01年度一并分配。 该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决定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议案另行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