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21日召开, 会议审 议批准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云南铜业营销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 限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517888800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 .8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须就此关联交易予以公告。
    一、关联交易日期、地点
    双方已经达成意向,但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一旦正式签署协议,公司将立即做 提示性公告。
    二、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截止2001年12月31日,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7888800股国有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4.8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三、有关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为了增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特别 是为了减少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建立科学灵活、规范高效果的营销体制和运作机 制,拟成立云南铜业营销公司。
    四、拟组建的云南铜业营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注册资本
    该公司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各投资方出资方式
    双方均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3、各投资方持股比例
    本公司以货币资金27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90%;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货币资金3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10%。
    4、公司主营范围
    有色金属材料、矿产品加工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兼零售、代购代销、 代储代运。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组建云南铜业营销公司,将大大减少同大股东在产品销售上的关联交易,使本 公司降低对大股东的依赖程度。同时该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使营销管理 更加规范和完善,并充分发挥本公司现有营销网络优势,在确保货物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站稳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过对上述事实的审查和判断,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合理而且客 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情形。其中关联董事邹韶禄、杨毓 和、刘宣瑜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