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8月10 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用自有资金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参与组建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二、决定召开公司2001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上述第一项议案涉及同大股东共同投资, 本次董事会中大股东派出董事邹 韶禄、杨毓和、刘宣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表决通过。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及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下 数额投资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