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5年8月2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星宫酒店3搂云铜地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1)截止2005年7月22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此次会议专项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05年5月24日,央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完全符合上述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决定,本公司拟发行8亿元规模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归还一部分银行贷款,发行期限1年,主承销商是以中国银行为主的承销团,初步测算资金费率约2.8-3.5%,如顺利发行成功,预计每年可以节约财务费用1600万元。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7月28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分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星宫酒店3搂云铜地产会议室
    联系人:陈少飞、翟华 、李正松
    电话:0871-8390888-27229 传真:0871-8390874 邮编:650051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与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