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73号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9185.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设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选举产生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其成员是邹韶禄、吕成人、杨毓和、刘宣瑜、孔繁义、钟亮、余卫平、黄善富、蒯明德、邓德国、张文彬共十一人;
    五、会议选举刘谷璋、李林昌、李少龙三人为监事,与职工监事赵玉、周润民等二人,一起组成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
    六、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实施计划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决定聘用云南会计师事务所;
    九、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报告》,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上市有关具体事宜。
    本次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已经昆明市公证处公证。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