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按以下原则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
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有关凭据,并且
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本公司提供劳务,属在同一年度内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已经提供并
且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投资收益
2005年 2004年
项 目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股票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 32,063,878.25 3,716,121.74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6,490.14 -36,490.14
债权投资
合 计 32,027,388.11 3,679,631.60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函[2000]05号文件规定,本公司从2000年1月1
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函[2004]
503号文批复,同意该公司自2004年起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内减按1
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铜业原料有限公司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函[2003]
1049号文件及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昆国税函[2003]813号文批复,同意免征该公司2003年度
、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铜业古河电气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企
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企业所得税暂减免审批表,2005年度免交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铜业铜材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昆国税发[200
5]47号文“关于云南铜业铜材有限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
”,2005年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铜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高新区国税局昆
国税高新税登字(2005)第10013号文件,2005年度免交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
主要税(费)种 税率 计税依据或说明
17% 以应税销售额为计税基数
1、增值税(注) 13% 氧气、咖啡制品及农副产品适用13%的税率。
6% 自来水适用6%的税率。
2、营业税 5% 以应税营业收入为计税基数。
3、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4、教育费附加 3% 以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5、地方教育费附加 1% 以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6、印花税 按照税务局核定的标准缴纳。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78号文规定,云南铜业再生资源回收有
限公司销售其收购的废铜免征增值税。黄金销售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
字第024号、(1995)财税字第13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3)其他税费
主要税(费)种 税率 计税依据或说明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西安云铜有色金属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云坤贸
1、水利基金 0.8‰、
0.1% 易有限公司分别依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及浙江省地
方税务局规定以销售收入为基数缴纳的一种基金。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成都云铜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四川省地方税务
2、副调基金 0.1%
局规定以销售收入扣减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为基数
缴纳的一种基金。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3、河道工程修 0.5‰ 司大连云铜营销有限公司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规
建维护费 定以销售收入为基数缴纳的一种基金。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4、重点建设附 5% 司重庆滇云铜业有限公司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规
加税 定以应交流转税额为基数缴纳的一种税费。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5、防洪防汛基金 0.06‰ 司长沙云铜有色金属销售有限公司依据湖南省地方
税务局规定以销售收入为基数缴纳的一种基金。
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子公
6、义务教育费 司青岛云铜世纪营销有限公司职工个人月工资大于
500元者,按每人每月6元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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