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和授权董事10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丽荣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更好的履行对股东的诚信义务,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参股公司及分公司产生的信息进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信息质量控制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委任刘晖担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