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大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3年8月7日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100万股国有法人股过户给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过户后,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482.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