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受让本公司部分国有股权事宜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95号文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2002年2月1日、2002年2月25日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天山建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97.1万股国有股转让给新疆屯河(相关信息请查阅2002年2月2 日和2002年2月2 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3年7月26日天山建材与新疆屯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将转让股数调整为“5100万股”,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新疆屯河将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2%,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山建材持有本公司股份3482.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相关信息请查阅2003年7月3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发生变化如下
    1、转让前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性质 (2003.06.30) % 1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5,824,000 49.51 国有法人股 2 新疆石油管理局 3,600,000 2.08 国有法人股 3 新疆对外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 1.04 国有法人股 4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800,000 1.04 法人股 5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1,713,264 0.98 流通股 6 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 1,200,000 0.69 国有法人股 7 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128,000 0.65 国有法人股 8 安秀海 348,650 0.20 流通股 9 王萌霞 269,702 0.15 流通股 10 刘云 255,052 0.15 流通股 2、转让后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性质 1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0 29.42 境内法人股 2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824,000 20.09 国有法人股 3 新疆石油管理局 3,600,000 2.08 国有法人股 4 新疆对外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 1.04 国有法人股 5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800,000 1.04 法人股 6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1,713,264 0.98 流通股 7 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 1,200,000 0.69 国有法人股 8 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128,000 0.65 国有法人股 9 安秀海 348,650 0.20 流通股 10 王萌霞 269,702 0.15 流通股
    四、在本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本公司上市流通股行为。
    五、本次部分国有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山建材与新疆屯河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95号文件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