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3年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1733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24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3660418 0991-3660950-8011
    六、备查文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