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互保协议》,双方互为对方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本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互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1997]180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1997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经营啤酒花、啤酒花制品、啤酒大麦、香精香料、其他农副产品的生产 、加工、销售以及房地产开发为主的上市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67,916,646元。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17号酒花大厦。法人代表:艾克拉木·艾沙由夫。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互利的原则,互相为对方担保,双方所贷款的用途为各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双方互为对方担保的总额最高为:5000万元。双方互为对方提供的银行贷款信用担保应按照《担保法》、《贷款通则》中所解释的信用担保方式。
    3、双方在规定的担保额度内,给对方担保时,应积极协助对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坚持按期履行向贷款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4、双方互为对方担保的有效期为壹年,自2003年6月17至2004年6月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召开了会议,各位董事均认为:向银行进行贷款,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结合目前的财务状况,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经充分了解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认为签订此互保协议风险较小,同意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互保关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互保协议事项,本公司对外担保数额为20000万元(未含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14500万元的担保),其中已经履行担保协议的为15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