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9张,均为赞成票。表决结果通过了本公司《关于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贷款等额互保的议案》。
    双方互为对方提供按照《担保法》、《贷款通则》中所解释的信用担保方式的银行贷款信用担保,双方互为对方担保的总额最高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之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