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与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因原计划分销认购2003年4月发行的03国债(3)发行价格高于票面价格,预计持有期收益率低于预计收益率,因此江苏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与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