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10张,均为赞成票。表决结果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各位董事均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得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二、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天山筑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2002年,公司对乌鲁木齐商品混凝土市场进行了详细调研,决定与新疆筑友混凝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李新南合作共同拓展商品混凝土业务。合作方式为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8.65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49.91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51%;新疆筑友混凝土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579.75万元,合计出资679.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自然人李新南以实物出资,合计人民币328.9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新疆筑友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李新南用作出资的实物资产均经新疆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新疆筑友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新南,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市珠江路25号。该公司建于2001年6月,由李新南、张新维、于卫、张晓明、郭云江五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等。现有年15万方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
    李新南(身份证号650103196311240638),新疆筑友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公司发起人之一。其拥有年运力为12万方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队。
    该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关于江苏天山水泥公司投资国债的议案》
    江苏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由我公司与无锡湖山水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我公司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的75.38%。为提高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着降低投资风险的原则,本公司同意江苏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满足生产经营及基建项目需要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范围内选择投资风险较小的国债进行投资。江苏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实施投资时,我公司将及时公告该公司具体投资事项。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