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2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二届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丽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曾于2003年1月27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持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4%股权的议案》(详见2003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4%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保证公司产业结构逐步、稳定地调整,经与本公司友好协商,双方于2003年2月21日签署了《关于终止〈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同意终止2003年1月27日签署的关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3年3月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本公司购买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事项进行审议,因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2003年1月27日签署的《关于新疆屯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原定于2003年3月4日召开的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