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本公司与新疆天山建材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对原巴州水泥厂老生 产线土地进行商业和住宅开发的议案。由于该合作开发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 司已将该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刊登在2001年10月25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公司聘请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 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现予以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