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建伦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天阳律师事务所王新元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人,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47.0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61%。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47.04万股,经表决,同意为8447.0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47.04万股,经表决,同意为8447.0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