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复〔2006〕527号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备案表》,公司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