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溧阳市玄武岩有限公司提供金额8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担保,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曹亚东认为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高,担保风险较大而投了反对票。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