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9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双锐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董事10人,其中孙双锐、张丽荣、刘崇生、姜锡明、杨有陆亲自参加了会议,董事徐永平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刘崇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永政、马永春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均授权董事张丽荣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田新民、方向明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均授权独立董事杨有陆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曹亚东因公务出国未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的提名,提议张丽荣、隋玉民、李建伦、刘崇生、徐永平、曹亚东、马永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该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被提名人成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甘智和、刘亚军、彭友谊和姜锡明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该议案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被提名人成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的提名,提议黄锦德、姜瀛、张庆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该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被提名人成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敬梅、依不拉音·阿不都克里木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三)。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5年10月13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杨永政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的议案》
    同意公司副总经理杨永政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对杨永政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丽荣,女,汉,1956年3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75年12月-1995年4月,任职于新疆水泥厂,历任团委书记、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全质办主任、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总经济师;1995年5月-1999年9月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局,历任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11月-2004年2月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1998年11月-2004年10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0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隋玉民,男,汉族,1964年12月18日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2003年任山东鲁南水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2004年2月任中材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2月-2004年10月任中材汉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伦,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82年8月-1997年4月历任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计划处主任科员、计划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主任助理兼计划处处长;1997.04至今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崇生,男,汉,195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77-1983年在乌鲁木齐县农机修造厂工作;1984-1998年历任新疆水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兼总经济师;1998年12月-2004年6月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永平,男,汉,1964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4年2月-1998年11月历任新疆建化工业总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厂长;1998年12月-2004年6月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今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曹亚东,男,197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新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处副科长、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2年-1994年任新疆石油管理局社会生活服务公司财务科出纳;1994年-1997年任职于新疆石油管理局供热公司财务科;1997年至今任职于新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处。
    马永春,男,回族,中共党员,197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2001年10月至今任新疆通宝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附件二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甘智和,男,汉族,1945年8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1981年任职于北京加气混凝土厂;1981年-1985年历任北京墙体材料工业公司技术室副主任、副总经理;1985年-1995年历任国家建材局技术发展司副司长、司长,期间1992年-1994年兼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院长;1995年-1998年任国家经贸委技术装备司副司长;1998年-2002年任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司长;2002年-2003年任国家经贸委副秘书长;2003年-2005年8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刘亚军,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1971年-1987年先后在北京市第一商业局房修公司和北京市服装公司财务科任会计;1987年-1994年历任四通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法律部部长、投资部副部长、电力及能量控制事业部总经理;1994年-1996年任北京埃致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1997年任南洋发展集团经营委员会主任;1999年-2000年3月任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00年4月-2000年12月任远卓管理顾问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2001年12月任中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2003年11月任山西东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友谊,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2000年历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经济审判庭副庭长;2000年-2003年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2003年-2005年5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6月至今任北京海勤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姜锡明,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新疆财经学院科研处助理编辑,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财务处处长,财院会计事务所业务部经理、副所长,现任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系主任。92年—2002年曾担任过新疆汽改厂、自治区财政厅、乌铁局多元化集团、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公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外聘专家和外聘项目专家。
    附件三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锦德,男,汉族,籍贯:上海,1963年2月6日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材工业专科学校财会专业,会计师,现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1984年7月-1997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历任主任科员、审计处副处长,期间1987年7月-1988月年7任中央赴青海讲师团教师;1997年4月-2001年2月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01年3月至今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
    姜瀛,男,1957年出生,研究生文化程度,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84年7月-1994年12月历任新疆建化工业总厂联校副校长、校长;1994年12月-2000年3月历任新疆建化工业总厂党委付书记、党委书记;2000年3月-2003年12月任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男,满族,研究生,1988年至1997年就职于建设银行,历任会计、柜台负责人、推广部经理,1998年至1999年任新疆金新信托投资公司资金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6月任新疆鸿福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鸿信投资公司总经理、鸿福成套设备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敬梅,女,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现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政部副部长。1983年7月—1995年10月在新疆水泥厂子校任教师;1995年11月—1998年10月任新疆水泥厂宣传处干事;1998年11月至今历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干事、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党政部副部长。
    依布拉音·阿不都克里木,男,维吾尔族,1961年7月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5年6月-1993年12月在新疆水泥厂矿山车间担任后勤管理员;1993年12月-1995年6月在金建矿山开发公司担任安全员工作;1995年6月-1998年新疆水泥厂生产环安处副处长;1998年至今历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天山水泥公司工会副主席。
    附件四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甘智和、刘亚军、彭友谊和姜锡明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甘智和,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甘智和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亚军,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亚军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彭友谊,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彭友谊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姜锡明,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姜锡明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