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知,2005年8月25日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120万股法人股过户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
    此次股权过户后, 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