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2月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董事徐永平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集中办理到期贷款申请续贷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以下即将到期的贷款办理续贷手续,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万元)银行 借贷日期 还贷日期 5000 工行 2004-2-17 2005-2-16 5000 工行 2004-3-25 2005-3-24 1000 工行 2003-5-7 2005-5-6 3000 工行 2004-2-24 2005-2-23 2000 工行 2004-3-15 2005-3-14 5000 工行 2004-4-27 2005-4-26 2000 工行 2004-6-24 2005-6-23 2000 工行 2004-6-25 2005-6-24 2000 工行 2004-6-28 2005-6-17 2000 工行 2004-6-29 2005-6-15 3000 工行 2004-3-12 2005-3-11 3000 建行 2003-5-13 2005-5-12 2500 建行 2003-5-15 2005-5-14 5000 建行 2003-6-26 2005-6-25 5000 建行 2004-2-27 2005-2-26 4000 中行 2004-3-18 2005-3-17 2000 中行 2003-6-20 2005-6-19 3000 中行 2003-6-30 2005-6-19 5000 交行 2004-4-2 2005-4-2
    该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