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1月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会和授权董事11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孙双锐出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同意本公司原董事长张丽荣因工作需要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孙双锐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本公司原总经理贺明华提出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公司聘任张丽荣为本公司总经理,聘任贺明华为公司副总经理,享受总经理待遇。简历附后。
    与会董事对张丽荣担任董事长期间、贺明华担任总经理期间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深深的敬意。
    本公司独立董事姜锡明、田新民、方向明、杨有陆发表了同意选举孙双锐为公司董事长、同意聘任张丽荣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贺明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孙双锐,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理论研究处副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一部总经理助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副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张丽荣,女,汉,1956年3月出生,籍贯新疆,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75年12月-1995年4月,任职于新疆水泥厂,历任团委书记、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全质办主任、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总经济师;
    1995年5月-1999年9月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局,历任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11月-2004年2月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1998年11月-2004年10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贺明华,男,汉,1946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中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
    1969年-1979年任职于苇湖梁电厂; 1977年-1978年,借调乌鲁木齐市石油化工厂工作;1979年-1998年,任职于新疆水泥厂,历任动力车间副主任、主任、人事科科长、机动科科长、副厂长;1998年11月-2000年12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济师;2001年1月-2004年10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