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丽荣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人,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42.2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聘请杨有陆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442.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马永春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442.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226.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11%;反对为0股;弃权为216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坏帐计提方法及比例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226.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11%;反对为0股;弃权为216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报表更正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以往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本公司对1999年起利用表外贷款资金分别在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和国债投资业务的相关帐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04年6月将表外贷款、利用表外贷款委托理财及其收益、费用开支等表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全部并账,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226.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11%;反对为0股;弃权为216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9%。
    本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之规定,于2004年9月21日在巨潮网上全文披露了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1年、2002年、2003年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为11226.24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11%;反对为0股;弃权为216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9%。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委派李大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