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10张,8票赞成,2名董事认为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金额应尽量减少而投反对票,表决结果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一笔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将要到期,考虑该公司目前处于生产销售的旺季及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同意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40474.35万元,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67340万元,逾期担保24045.97万元。
    目前本公司已经采取积极的措施清理已发生的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减少对外担保金额。公司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已责成相关部门积极督促被担保单位按期还款,对于到期的担保,与被担保单位协商更换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控股子公司正在进行以资产抵押自行担保的工作,已有部分控股子公司完成以资产抵押自行担保的工作,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仍在继续努力减少对外担保金额,尽可能减少公司的或有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