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和授权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丽荣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详见本公司于2004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质押控股子公司鄯善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持有的鄯善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作质押,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将要到期拟办理转贷的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