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03年7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八人,三名监事与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永好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董事长2003年内签署金额在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8%以内磷化工及乳业合资合作项目正式协议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积极推进,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授权公司董事长2003年内批准签署磷化工、乳业单个项目在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8%以内的有关合资合作正式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