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21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5000万元以下乳业及兽药合资合作项目正式协议。为加速构筑公司大农业产业化事业平台,壮大公司乳业产业,公司于2002年9月6日与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在青岛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投入货币资金1800万元与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青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青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800万元,占新公司60%的股权;青岛市奶业总公司以其与乳业紧密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等额作价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40%的股权。青岛市奶业总公司作价出资的经营性净资产由双方共同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基准日2001年5月31日),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有效。办理资产审计、评估的有关费用计入新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的青岛市奶业总公司进入新公司经营性净资产若超过其认缴出资额,则超过部分作为新公司对其的债务由新公司在成立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偿还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审计基准日(2002年5月31日)至资产交接日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由青岛市奶业总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成立后15日内,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值进行专项审计,并经双方确认后有效。若期间所有者权益增加,增加值由新公司以现金支付给青岛市奶业总公司;若期间所有者权益减少,减少值由青岛市奶业总公司以现金支付给新公司。在完成资产审计、评估和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完成出资。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向公司筹备组办理完毕投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财产转移和交接手续。本公司向新公司注册验资账户一次性划入货币出资。协议签订后,由协议双方共同委托人员组成新公司筹备组,监督并逐步接管过渡期的经营工作,同时办理新公司设立登记事项。办理公司设立登的有关费用计入新公司开办费。经审计、评估进入新公司的青岛市奶业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履行,其他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由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履行。资产交接日之前发生的经济纠纷由青岛市奶业总公司负责,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新公司产品以″琴牌″为商标,以″新希望乳业″为企业形象品牌。新公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青岛市奶业总公司将″琴牌″商标无偿转让给新公司,所有权归新公司所有;本公司向新公司出具在公司产品上无偿使用″新希望乳业″企业形象品牌的授权书。新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用工制度。新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本公司推荐3人,青岛市奶业总公司推荐1人),监事会主席由青岛市奶业总公司推荐的监事担任。新公司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原本协议目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其认缴出资额20%的违约金。本项目合作方青岛市奶业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3日,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注册资本61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黄光扬先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饲养奶牛、乳制品加工和进出口业务。青岛市奶业总公司与本公司相互独立,无关联关系。
    本项目投入资金,暂由银行货款解决。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