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8日在成 都市新开街1号金竹大厦4楼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五 人,实到四人,刘永好董事长因另有公务不能参加会议,特委托罗修竹副董事长主 持本次董事会,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新希 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共同组建四川新阳平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相关 条款发生调整的议案”
    根据2001年10月19日签署的《共同组建四川新阳平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 为了尽快完成新阳平乳业公司的组建工作,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原签 订的《共同组建四川新阳平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相关条款作如下调整:
    1、 原协议中约定“共同组建四川新阳平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共同组 建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
    2、原协议中出资方式约定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其 他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实物资产出资不足总股本45%部份,由四川省阳平乳制品 厂以货币出资调整为“公司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3、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 尽快对四川阳平乳品饮料股份有限 公司、改制后的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整体收购。
    4、 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对四川阳平乳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改制后的 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资产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在经资产审计、评估的资产价值的基 础上,经合作各方最后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具体事务将另行确定。
    5、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 先向四川阳平乳品饮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改制后的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预付3150万元收购款,相应地在对四川阳平 乳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收购工作尚未完成 前,四川阳平乳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保 证促使该二公司将公司的全部资产委托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 托期限从2002年1月1日起至收购完成止。
    6、 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托管四川阳平乳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改制前 后的四川阳平乳品有限公司资产的经营收益权归四川新阳平乳业有限公司所有。
    上述条款调整后,本公司出资额3850万元,占注册资本7000万元的55%,公司 权益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