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8年2月26 日下 午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花东路8号蜀兰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厅召开第一次会议, 到会股东64人,代表股份10041.01万股,占总股本的71.71%, 符合《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二、表决通过《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表决通过《募集资金运用实施计划》的议案;
    四、选举刘永好、陈育新、罗修竹、黄代云、赵韵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三年;
    五、选举曾勇、朱月樵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任 期三年;
    六、表决通过《公司设立期间费用》的议案;
    七、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的议案;
    八、表决通过《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
    九、表决通过《关于聘请泸州会计师事务所为对本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经中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培东、樊斌现场公 证,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