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月樵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发公司高新西区土地项目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