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翁宇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钟康成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陈育新、赵韵新董事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曾勇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刘永好董事长的主持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专项审议《关于开发公司高新西区土地项目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召开的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发利用高新西区土地的议案”,为了实施该项目,公司拟与上海万津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四川新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509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计人民币7,399万元占51%的股份,上海万津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7,110万元占49%的股份。四川新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后负责该土地项目的具体实施开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