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跟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9,033,800股,占股份总额的53.61%,占非流通股股份比例为80%)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将在12月13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