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四十五号地块的7637.66㎡的土地,因规划变更,经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将该地块使用权从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剥离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专门负责开发此地块。因此,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1,158,483.4元,即由原537,520,00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516,361,516.6元。变更后股东及各自所占注册资本比例不变,公司分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分立后仍由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此次变更已经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并已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