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2005年11月15日上午,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公司独立董事管维立先生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选举王凤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王凤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会议接受马俊隆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辞呈,接受李羽、赵力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辞呈,接受由立明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的辞呈。
    与会董事对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聘请程志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请程志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程志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请程志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聘请潘宪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潘宪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潘宪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潘宪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聘请曲晓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曲晓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曲晓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曲晓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六、聘请李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李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李云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李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为:总经理工作部、计划与发展部、人事劳动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监察与审计部、党群工作部、证券部。
    八、设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设立公司燃料分公司的议案。
    九、受托管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关联董事王凤学、霍如恒、丁相福在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非关联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投票,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委托管理解决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公司在吉林省同业竞争问题,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目前和长远的战略发展要求。对于委托管理的资产,公司每一年度向中电投收取受托管理费,该费用价格的确定是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受托管理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除吉电股份公司以外的资产和股权
    关联董事王凤学、霍如恒、丁相福在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非关联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投票,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除吉电股份公司以外的资产和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委托管理解决了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加强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目前和长远的战略发展要求。对于委托管理的资产,公司每一年度向能交总收取受托管理费,该费用价格的确定是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凤学
    委员:管维立、程智光、李云峰、邱荣生、岳彦芳、丁相福。
    十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管维立
    委员:岳彦芳、李云峰、邱荣生、张生久。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程志光先生、潘宪文先生、曲晓佳先生、李云峰先生简历
    程志光先生简历
    程志光,男,1953年2月28日出生,汉族,197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2年-1994年历任二道江发电厂分场主任、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
    1995年-1997年任双辽发电厂厂长;
    1998年-2000年任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2000年-2001年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0年-2001年8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2001年8月-2004年1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4年1月-2005年10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2005年11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05年11月1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潘宪文先生简历
    潘宪文,男, 1949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75.12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1975年12月-1988年10月任东北电力设计院任工程师;
    1988年10月-1989年7月任吉林省电力投资开发公司投资计划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1989年7月-1991年7月任吉林省电力投资开发公司投资计划部经理;
    1991年7月-1998年9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计划处处长;
    1998年9月-1999年9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计划处处长兼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9年9月-2000年4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经济师兼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4月-2001年8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8月-2005年10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05年11月1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曲晓佳先生简历
    曲晓佳,男,1955年1月出生,汉族,197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1983年10月-1984年8月任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试验组组长;
    1984年8月-1984年11月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调速班工人;
    1984年11月-1986年5月任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检修专工;
    1986年5月-1987年2月任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20万机生产准备负责人;
    1987年2月-1992年1月任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副主任;
    1992年1月-1993年12月任吉林热电厂汽机分场主任;
    1993年12月-1997年11月任吉林热电厂副总工程师;
    1997年11月-2001年8月任二道江发电厂厂长;
    2001年8月-2005年10月任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5年11月1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李云峰先生简历
    李云峰,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1994年8月-1996年9月任财政部基本建设司副主任科员(期间:1994年10月-1995年9月在河南小浪底建设银行锻炼);
    1996年9月-1996年11月任财政部基本建设司主任科员;
    1996年11月-1999月5月在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
    1999年5月-2000年4月在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借调)工作人员;
    2000年4月-2002年12月 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预算处一级职员(期间:2001年10月-
    2002年1月在国电南方公司所属广东能发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2002年5月在国电美国公司);
    2002年12月-2003年5月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工作人员;
    2003年5月-2005年10月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
    2005年11月1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