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28日上午,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