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4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作出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截止2002年12月13日减持本公司上市流通股3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794%。并承诺将在3个工作日内按《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详细披露有关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减持本公司股权的情况。经查,兴华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减持行为发生在2002年12月1日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2)85号文的规定,拟不再按《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详细披露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