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0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基础上,本次会议原则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和把公司的电力主业做大做强的基本思路,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规划中的战略措施和发展目标做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具备条件的尽快组织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在长春高新产业开发区设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负责对公司拟投资的高科技项目进行全面的考察和筛选工作。
    四、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调整后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秘书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生产部、供应部、实业资产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马俊隆、安涛先生出任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等七家合营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推荐马俊隆、安涛先生出任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等七家合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