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8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三、审议《关于将吉林省地方电力销售公司欠付公司139,228,153.73元销售电费款转移至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投资入股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详情见“对外投资公告”)。
    五、审议《关于推荐马俊隆先生、赵力东先生、邱晓松先生出任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