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1日上午在张裕酒文化博物馆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刊登于2004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其中,国有股股东1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代表)股份总数176,52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6.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孙利强先生主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会议决定,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人民币普通股含个人所得税),尚余可分配利润30,331万元结转下一年度;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上述分配方案将于2004年6月20日之前实施完毕。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张虹霞女士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郑文萍女士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史世春先生连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会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70,745,92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5,779,3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决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国际审计师和国内审计师,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港币90万元,包括其差旅费用及全部工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先生经现场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