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9年4月5日在本公司文化博物馆举行。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8年年度报告;
     4、审议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达信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的审计结果,本公司1998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84,430,560元和79,488,654元。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B股上市公司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分配利润数”与“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以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分配利润数,两个数据孰低确定税后可分配利润。
     按1998年度净利润79,488,654元,弥补因追溯调整法导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333,35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155,304元,以此为基数:
     (1)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计6,715,530元。
     (2)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计6,715,530元。
     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724,244元。会议决定1998年度分配预案为: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00万股计算,按照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29,640,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24,084,24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向境外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该预案将提请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租赁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的议案(有关事项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另行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9、审议并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投资决策权的预案;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1998年度股大会的有关事项。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