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致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国有产权的函》,决定将其持有该公司的部分国有产权对外转让。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则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