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26日在本公司举行。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长孙利强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制度的审计结果,本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5,908,579元和111,240,563元。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公司在分配股利时,以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所确定的累计税后可分配利润数,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基准。
    以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11,240,563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1,124,057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1,124,0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6,517,681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之利润为265,510,131元。
    以200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万股计算,按照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人民币普通股含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52,000,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213,510,131元结转下一年度;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5,200万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总额达到31,200万股。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该分配预案与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承诺的预计分配水平一致。
    上述有关议案尚须提请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