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3月21日在本公司酒文化 博物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1997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报告和摘要;
     5.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将享受自本 公司成立之日起即1997年9月18日起当年度的利润分配。1997年1月1日 至1997年9月17日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908万元,归本公司发起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按国内会计师审计结果,报告年度内,本公司实现净利润6117万元,扣除2908万元,剩余净利润为3209万元,为本公司全体股 东享有,以此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321万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321万元,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7万元。
     而依据国际会计师审计结果,本公司实现净利润7674万元,扣除1997年度由于资产评估后的资产净值超出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所列示的价值3837万元,再扣除1997年9月17日前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908万元以及应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21万元、公益金321万元,剩余可供全体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万元。
     按照境内外可供分配的利润较低数选择,1997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51万元,董事会决定将1997年度可分配利润251万元结转下 一年度分配,本年度本公司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1998年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通过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受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烟台福山葡萄酒公司和烟台第二酿酒厂资产的预案(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10.会议决定于1998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本公司酒文化博 物馆二楼会议室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