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14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06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铭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审议了有关议题,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200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和《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及其成员能够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勤勉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董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律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没有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占用和资金流失的现象。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支出合理,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制度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而公司2000年10月增资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所募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已投产项目产生了比较好的投资收益。
    4、未发现公司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手续完备,交易公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6、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