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2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7年4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会议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年度报告;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关于使用募股资金投资北京张裕 爱斐堡酒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了盘活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所结余的募股资金6,331万元全部用于北京张裕 爱斐堡酒庄建设项目,投资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07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7年4月9日至4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亦可于会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5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A股/B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做出以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做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