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5月31日在本公司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05年5月20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题,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本公司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方4名董事孙利强、周洪江、傅铭志和冷斌先生均予以回避。
    三、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并将提交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方4名董事孙利强、周洪江、傅铭志和冷斌先生均予以回避。
    2004年底本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将1593.5万元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该部分资产系本公司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但归本公司使用的"张裕百年大酒窖"进行加固和扩容改造的投资。考虑到该酒窖作为省级文物不能予以转让,而本公司在此项改造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与酒窖实为一体,亦不能进行剥离,为理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和业务关系,经与控股股东协商,将本公司在酒窖改造中形成的资产1593.5万元出售给控股股东,而该酒窖仍继续由本公司使用。该部分资产占本公司2004年末净资产的0.92%。2005年5月15日双方签订了该部分资产的转让协议,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
    五、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