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在我公司2004年8月18日公布的关联交易公告2004-020号文中,第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第(4)条评估结果和第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中交易依据: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熟地总价4144.73万元,地面熟地单价369元/平方米;出让金总价752.57万元,出让金单价67元/平方米;共计4897.3万元。现更正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熟地总价4144.73万元,地面熟地单价369元/平方米;其中含出让金总价752.57万元,出让金单价67元/平方米。
    公司相应更正关联交易公告2004-020号文,并同时登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
    在此,我们对由于工作不谨慎给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更正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8日